更正公告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QG**************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长岭县人民医院购置医疗设备项目
首次公告日期:20**年8月20日
二、更正信息
更正事项:?采购文件
更正内容:将原招标文件中:质保需求:1.质保期:3年,从安装验收合格之日算起;2.设备保修期:3年,保修期外设备维修;
更正为:质保需求:1.质保期:1年,从安装验收合格之日算起;2.设备保修期:1年,质保期外设备维修;保修期内中标方免费负责该设备的维保及维修服务;如设备维修需要更换零配件,则零配件的费用按照出厂价格由采购方支付;
更正日期:20**年8月23日
三、其他补充事宜
1.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
中国政府采购网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、吉林省政府采购网、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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